学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学校决定将对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的范围
(一)所有在研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可以申请结题。
(二)2017年度(含2017年)以前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具体规定如下:
1. 2016年度(含2016年)以前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必须完成结题。否则将直接作撤项处理。
2. 2017年度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应完成结题,不能按时完成结题的项目,需要提交《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并承诺2022年6月30日以前完成结题。否则将直接作撤项处理。
(三)填写了《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的项目负责人到承诺时间还未结题将直接做撤项处理。
做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申报课题,原则上学校将不予推荐。
二、正常结题材料的要求
1.重点项目需要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和1篇省级专业期刊论文。
2.一般项目需要发表1篇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论文。
3.各类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相近内容课题如果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立项,该校级项目自然结题。
4.国家级培育项目达到重点项目结题条件、获批省级项目或者连续申报两次国家级项目并推荐到主管部门均可完成结题。
5.用于结题的科研成果必须标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并注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XX年度科学研究重点/一般项目资助”。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正常结题需要报送的材料。
1.《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二份。
2. 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3. 《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二份(附件2)。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
4. 《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附件3)。
5. 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
(二)自然结题需要报送的材料
满足自然结题要求的老师可以申请自然结题,但请认真填写好《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结题审核表》(附件4)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三)延期结题需要报送的材料
请认真填写好《校级科研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附件5)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所有结题的材料,请项目负责人交至各二级学院负责科研的干事,然后统一交至科研处。材料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附件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研项目自然结题审核表》
附件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
科研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