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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8-10-09 11:15浏览数:


学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学校决定将对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的范围

(一)2017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可以申请结题。

(二)2016年度(含2016年)以前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具体规定如下:

1. 2014年度(含2014年)以前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必须完成结题。否则将直接作撤项处理。

2. 2015年度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应完成结题,不能按时完成结题的项目,需要提交《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并承诺2019年6月30日以前完成结题。否则将直接作撤项处理。

3. 2016年立项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应完成结题,不能按时完成结题的项目,需要提交《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并承诺2019年12月30日以前完成结题。否则将直接作撤项处理。

(三)填写了《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的项目负责人到承诺时间还未结题将直接做撤项处理,做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申报课题学校将不予推荐。

二、结题材料的要求

1.重点项目需要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和1篇省级专业期刊论文。

2.一般项目需要发表1篇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论文。

3.各类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相近内容课题如果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立项,该校级项目自然结题。

4.用于结题的科研成果必须标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并注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XX年度科学研究重点/一般项目资助”。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正常结题需要报送的材料。

1.《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二份。

2. 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3. 《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二份(附件2)。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

4. 《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附件3)。

5. 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

(二)自然结题需要报送的材料

请认真填写好《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结题审核表》(附件4)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三)延期结题需要报送的材料

请认真填写好《校级科研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附件5)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所有结题的材料,请项目负责人交至各二级学院负责科研的干事,然后统一交至科研处。材料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附件3:《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

附件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研项目自然结题审核表》

附件5:《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

科研处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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