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 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 号),现将申报 2023 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 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1 月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高校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岗人员,有附属医院的高校只限直属型附属医院在岗人员申报,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 3 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数量和经费保障
我厅根据高校办学层次、专任教师数量及上年度项目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各校项目申报限额(见附件)。
2.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申报已于6 月30 日截止,我厅将择优立项,指标单列,网上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3.我厅重大工作委托专项项目和合作项目指标单列;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可各申报 1 个重点项目和1 个优秀青年项目,指标单列;根据我厅确定的激励措施,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申报指标单列。
4.立项的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一般项目由学校自筹解决。各高校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 号)的要求,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不断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
四、申报程序
1.各校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条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要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个人账号及密码与去年相同,各位老师请与各部门/学院负责科研的干事联系。新任职老师如果没有账号,请单独联系科研处。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3 年 9 月15 日-9 月30 日,因学校需评审,我校交材料时间会提前。
3.我校材料电子版上传截止时间为9月25日,纸质材料初稿提交时间为9月10日(因学校需评审)过期不予受理。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及申请情况汇总表。其中申请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项目申请书初稿一式3份(打印、装订),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没有可以不交);申请情况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请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报送格式:建立二级文件夹,其中一级文件夹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命名,申报书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中。申报书以“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其中序号与申请情况汇总表一致。
五、其他说明
1、所有项目均尽量有1-2名在校本学科本科生参与。
2、一般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其他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至3年。
联系人:唐璐瑶 13308483009、88140667 邮箱871106641@qq.com
科研处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普通本科院校)
学 校 |
重点项目 申报限额 |
优秀青年项目 申报限额 |
一般项目 申报限额 |
申报限额 合计 |
中南大学 |
15 |
15 |
30 |
|
湖南大学 |
15 |
15 |
30 |
|
国防科技大学 |
15 |
15 |
30 |
|
湖南师范大学 |
58 |
77 |
32 |
167 |
湘潭大学 |
58 |
78 |
30 |
166 |
长沙理工大学 |
41 |
58 |
35 |
134 |
湖南农业大学 |
44 |
60 |
30 |
134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44 |
59 |
26 |
129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44 |
58 |
27 |
129 |
南华大学 |
44 |
60 |
0 |
104 |
湖南科技大学 |
44 |
58 |
0 |
102 |
吉首大学 |
40 |
52 |
0 |
92 |
湖南工业大学 |
45 |
57 |
27 |
129 |
湖南工商大学 |
44 |
60 |
0 |
104 |
湖南理工学院 |
14 |
22 |
11 |
47 |
衡阳师范学院 |
16 |
22 |
22 |
60 |
湖南文理学院 |
16 |
19 |
0 |
35 |
湖南工程学院 |
15 |
22 |
24 |
61 |
湖南城市学院 |
16 |
21 |
25 |
62 |
邵阳学院 |
16 |
22 |
33 |
71 |
怀化学院 |
14 |
21 |
19 |
54 |
湖南科技学院 |
16 |
22 |
20 |
58 |
湘南学院 |
16 |
22 |
0 |
38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15 |
22 |
17 |
54 |
长沙学院 |
16 |
22 |
19 |
57 |
湖南工学院 |
16 |
22 |
18 |
56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16 |
22 |
15 |
53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15 |
21 |
0 |
36 |
湖南警察学院 |
16 |
20 |
0 |
36 |
湖南女子学院 |
16 |
21 |
6 |
43 |
长沙师范学院 |
16 |
21 |
13 |
50 |
湖南医药学院 |
16 |
22 |
9 |
47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16 |
20 |
13 |
49 |
长沙医学院 |
16 |
22 |
24 |
62 |
湖南信息学院 |
16 |
22 |
17 |
55 |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
16 |
22 |
10 |
48 |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
16 |
21 |
11 |
48 |
湘潭理工学院 |
16 |
22 |
7 |
45 |
合计 |
928 |
1237 |
540 |
2705 |
注: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对相关学校申报限额进行了相应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