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管理工作 , 现 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2024年度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立项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见附件1)。 2021年立项,申请且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项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见附件2)。
二、结项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立项通知要求 , 认真准备结项材料。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组织3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 对本校提出结项申请的项目进行成果鉴定 , 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填 写《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个人) 意见表》和《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项目、 思政理论课教研专项项目、辅导员骨干专项项目、安全稳定工作专项项目须填写《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个人) 意见表》和《湖 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
三、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高校切实组织好结项工作 ,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总结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思政工作质量。 2021年立项的项目,今年不再受理延期。 2022年立项的项目 , 如果不能按期结项,可以申请延期一年。
2.未按要求如期结项的项目 ,我厅将终止其项目 ,追回资助经费,且5年内不得申报我厅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 请各校加强项目指导与管理,确保研究进度与质量。
3.申请项目结项者须填写结项报告书(本通知所涉表格均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工委宣传部网页“下载服务”栏目下载, 网址:http://gwxcb.jyt.hunan.gov.cn/xzfw/),并严格按照结项要求准备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以及成果鉴定有关表格、其他成果复印件等结项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项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4.我校截止结题时间为9月13日。纸质版、电子版结项材料及汇总表请于9月13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871106641@qq.com
联系人:唐璐瑶 联系电话:0731-88140667
科研处
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