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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科研课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5-03-04 11:04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2025年工作安排,现将协会2025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与类别

本年度协会课题选题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解决本市州、本县区、本单位(学校)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教学问题,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年度协会科研课题分为综合性教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教学、职成教育、高等教育五大类,课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者应针对不同类型学校、学科、专业的教育教学特点,依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分类设计具体的申报课题。不在《课题指南》范围但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选题,也可自行设计申报。不属于教育科学研究的课题不予申报。

二、申报对象

本年度协会科研课题申报对象为协会会员单位教师、管理者。凡是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各市州、县市区所辖教育学院、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各市州及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以下统称中小学)以及本科院校、高职高专、省直单位等会员单位教师、管理者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

(二)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协会课题。

(三)同时申报了202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与协会课题的,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立项,将自动取消协会课题的评审资格。

四、经费说明

申报协会2025年度课题不收取任何费用。课题的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资助,申报会员单位须承诺具体经费资助额度,方允许立项。协会课题结题后,有重大研究成果或一定影响的课题,协会将采取成果收购或成果评奖评优的办法进行奖励。

五、立项与结题要求

(一)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协会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二)立项课题自课题批准立项之后五个月内必须开题,原则上1-3年内完成研究任务。立项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应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如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要求进行。

六、申报方式

(一)协会课题申报需要提交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及申报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二者缺一不予评审。

(二)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汇总表一份。电子申报书请按“姓名+单位+课题名称”的格式命名。注意电子稿与纸质稿的信息填写统一,数据统计以电子汇总表为准,工作单位需按入会申请的名称(即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填写

(三)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填写具体资助经费额度,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交纳协会会费转账凭证

(四)评审书以及汇总表的所有材料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至学校科研处(无需单独提交),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七、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材料提交截止申报时间为4月21日17:30(电子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37002012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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