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现将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一)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眼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瞄准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和我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二)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教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三)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高校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同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三)项目申请人须是高校在岗人员和高校直属型附属医院人员,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四)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五)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六)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我校本次推荐名额为:重点项目15项,优秀青年项目15项,一般项目23项。秉承择优申报的原则,我校会认真进行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数量和经费保障
(一)省教育厅重大工作委托专项项目和合作项目指标单列;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和重点支持的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可各申报3个重点项目和3个优秀青年项目,其余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可各申报2个重点项目和2个优秀青年项目,指标单列;根据我厅确定的激励措施,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申报指标单列。
(二)立项的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一般项目由学校自筹解决。各高校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号)的要求,落实经费包干制,实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不断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
四、申报程序
(一)我校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条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和立项工作。将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需通过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简易程序审查,并获得审查批准的批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二)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和提交项目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11月30日。
(三)报送材料要求:
(1) 由各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2) 项目申请书(从系统导出)一式3份、申请情况汇总表1份。
(3)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逾期不子受理。
(4) 材料报送地点:新综合楼A611室。
联系人:叶子青
联系电话:0731-88140667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2025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研处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