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管理系统| 学校首页

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我校关于做好2026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6-04-14 14:35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谋划和推动“十五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构建我省高质量教育体系,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科研机构的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具有扎实研究基础和较高科研水平的中小学教师也可以申报。

二、课题申报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此类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人必须立足于《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有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围绕以下研究方向进行选题,自主确定研究题目。

1.立德树人与思想政治教育创新;

2.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

3.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协同发展;

4.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与资源优化配置;

5.教育数字化赋能与智能教育治理;

6.教育评价改革与治理现代化;

7.教育支撑新质生产力与区域发展战略;

8.招生考试改革与创新实践。

四、课题研究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重点资助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资助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总计立项不超过40项。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

我校限报3项,择优推送,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七、课题申报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j1.ping2000.com),申报人先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申报。相关资料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点击“规划办”栏目查阅。

八、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1份《课题申请·评审书》和5份活页,内容与网上提交材料完全一致,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新综合楼A611室,联系人:叶子青,电话:0731-88140667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研处

2026年4月14日

下一条:我校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