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发明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管理,切实推动我校专利申请朝高质量方向发展,杜绝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和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利申请前需进行登记备案和预评估
我校在职教师、在校学生等申请者在申请专利前需提前到科研处登记关于所申请专利的相关信息,填写好《专利申请备案表》(附件1)。学校将根据专利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备案表》以及相关资料(如技术交底书等),在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专利申请政策的基础上,不定期召开专家评估会议对发明人的专利申请信息进行预评估,以严格把控专利申请的质与量。预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是否同意作为专利权人进行专利申请的重要依据。
二、严肃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视情节轻重,含3件及以上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发明人及所在单位,学校将对其采取罚款、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专利申请的质量不仅关乎发明人自身的权益,而且关系学校的形象和未来发展,请全体师生务必注重提升专利的申请质量,积极了解知识产权规范的相关知识,践行学术道德,共同维护好我校科研诚信之风。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佳瑶,刘莉娜
联系方式:0731-88140667,0731-88127113(综合楼A611办公室)
科研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