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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5-10-13 15:40浏览数:

学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学校决定将对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的范围

所有在研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具体规定如下:

(一)2025年度以前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必须完成结题,否则将直接作撤项处理。

(二)2025年度以前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应完成结题,不能按时完成结题的项目,需要提交《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并承诺2026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结题。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完成结题,否则将直接作撤项处理。

(三)做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申报课题,原则上学校将不予推荐。

二、正常结题材料的要求

(一)结题项目需要发表1篇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论文。

(二)各类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相近内容课题如果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立项,该校级项目可申请自然结题。

(三)用于结题的科研成果必须标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并注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XX年度科学研究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正常结题需要报送的材料。

1.《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二份。

2. 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3. 《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二份(附件2)。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

4. 《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附件3)。

5. 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

(二)自然结题需要报送的材料

满足自然结题要求的老师可以申请自然结题,但请认真填写好《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结题审核表》(附件4)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三)延期结题需要报送的材料

请认真填写好《校级科研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附件5)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所有结题的材料,请项目负责人交至各二级学院负责科研的干事,然后统一交至科研处。材料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新综合楼A611室

电子邮箱:370020127@qq.com

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附件3:《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

附件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结题审核表》

附件5:《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科研项目申请延期及承诺表》


科研处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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